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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点击数:949      更新时间:2023-1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景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景祥先生、沈贵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曾森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20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新增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等项目,详情如下: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变更所涉及的相关条款拟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慧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施慧勇先生、钟卫峰先生、金世伟先生、潘建伟先生、金颖波先生、张伟坤先生、高江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金颖波先生、张伟坤先生、高江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相关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选举曾森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曾森贵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曾森贵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曾森贵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8月至2009年8月,历任浙江拱东医用塑料厂仓管员、仓库主管;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历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仓库主管、新前物控科负责人;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计划物控部科长。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仅通过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应在表决意见栏中填报表决票数);

  4、代理投票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代理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5、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律师验证。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中填报表决票数。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施慧勇先生、钟卫峰先生、金世伟先生、潘建伟先生、金颖波先生、张伟坤先生、高江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金颖波先生、张伟坤先生、高江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其中张伟坤先生、高江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全体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已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景祥先生、沈贵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曾森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曾森贵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施慧勇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1998年12月完成浙江大学经济管理成人高等教育课程。1985年9月至2000年9月,先后任黄岩县拱东兴博五金塑料制品厂、黄岩县拱东化学塑料实验厂、黄岩市拱东化学塑料实验厂、浙江黄岩拱东化学塑料实验厂企业负责人;2000年9月至2009年8月,任浙江拱东医用塑料厂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TrademarkPlasticsInc.(原GDMedical,Inc.)唯一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浙江迈德医用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800,000股,并通过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其为金驰投资的执事合伙人,金驰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00,000股);其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女儿施依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00,000股)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卫峰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4月至2009年8月,历任浙江拱东医用塑料厂技术员、业务员、销售部经理;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65,2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世伟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常务总经理助理;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任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00股,并通过金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建伟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8年12月至2004至12月,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支行澄江营业所会计员、主办会计,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支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支行新前分理处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支行院桥分理处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板桥支行副行长;2005年1月至2009年8月,任浙江拱东医用塑料厂财务总监;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仅通过金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颖波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0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台州地区法律顾问处专职律师;200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1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伟坤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1年5月至今,任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师、办公室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江伟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乐清乐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所长;2022年10月至今,任乐清乐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景祥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2月至2009年9月,历任杭州普济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任技术员、品质主管;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任上海道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品管部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宁波华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品质部门负责人;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品管部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品管部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质量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仅通过金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森贵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8月至2009年8月,历任浙江拱东医用塑料厂仓管员、仓库主管;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历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仓库主管、新前物控科负责人;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计划物控部科长。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仅通过金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贵军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4月至2009年8月,任浙江拱东医用塑料厂计划员;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计划科负责人;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计划物控部科长。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仅通过金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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